
認識天主教
常見問題
宗教的目的不只是勸人為善。
善固然重要,但宗教的最高目的是教導我們認識真理,從而分辨善惡,找到生命的方向。
《聖經》中,耶穌明確指出信仰的核心並不僅是行善,而是深入祂的教導,走向真理的道路。
祂說:「你們如果固守我的話,就確是我的門徒,也會認識真理,而真理必會使你們獲得自由。」(若8:31–32)
耶穌基督就是真理。
耶穌說:「我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除非經過我,誰也不能到父那裡去。」(若14:6)
為什麼說耶穌基督就是真理?
因為祂不僅宣講真理,更以祂的生命、死亡與復活彰顯救恩的全部奧秘 (天主教教理512.571) 。
教會也教導,我們得救所需的一切真理,都由耶穌親自啟示(天主教教理74)。
而當人願意信從耶穌時,祂更應許會派遣聖神,在心中引導我們進入更深的認識。正如聖經所說:「當那一位真理之神來時,他要把你們引入一切真理。」(若16:13)
天主聖言(聖經)來自天主。
是天主這位神性作者,在歷代默感人性作者們(先知),或口講、或手寫,託付給聖教會的訓導當局(magisterium)來認定、保存、解釋、教導、傳揚,代代傳授下來的。
一、舊約正經的形成
舊約的正經大致在公元 90 至 100 年間成形。
當時雅莫尼亞(Jamnia)的辣彼們,依據猶太教歷代流傳的「口傳聖傳」(Oral Tradition)的精神和內容,並根據當時已長期流傳、普遍默認的手抄羊皮卷(即「手寫聖經」Written Scripture),進行整理與確認,最終訂定為舊約的正經。
這一套被稱為「巴勒斯坦正典」的古猶太經目,共列為 24 部,並於公元約 200 年前後完全定型。
促使猶太人加速定經的主要原因,是公元 70 年耶路撒冷被羅馬攻破、聖殿被毀。由於宗教中心不復存在,猶太宗教領袖認為有必要將代代傳承且普遍認可的天主聖言「定為經典」,以保存信仰、避免失傳,並確保內容不受曲解、增刪或誤譯。
二、新約正經的形成
新約正典在公元 393 年的北非伊波主教會議(Hippo Council)中獲得明確確認。會議在聖奧斯定的領導下,依據宗徒所傳下來的「口傳聖傳」精神,將當時普世教會(catholic church)長期使用、普遍承認之源自宗徒時代的 27 部書卷予以正式列為新約正經。
同時,教會也承認猶太教辣彼所確認的舊約 24 部(基督宗教的排列方式相當於 39 部)為正經,並再加上猶太教不承認、但在教會傳統中一直被接受的 7 部次經(Deuterocanonicals),合計成為:
舊約:46 部
新約:27 部
三、關於「次經」的地位
這 7 部次經之所以未被猶太教納入正典,是因為其希伯來文原稿已失傳,僅存希臘文版本。然而天主教會根據「七十賢士希臘文譯本」(Septuagint)的古老傳統,承認它們具有正典地位,因此被列入舊約正經。
聖傳與聖經:同源、同行的啟示傳遞方式
一、聖經最初不是文字,而是口傳
無論舊約或新約,最初都不是以書面存在,而是透過世代口耳相傳──也就是「口講聖傳」──來保存並解釋天主的啟示。
《天主教教理》第 83 條:
「我們所說的聖傳,來自宗徒──是他們從耶穌的言行舉止所接受,及從聖神那裡所學到而傳授的事。」
隨著時間發展,猶太的司祭、經師,以及基督宗教的宗徒和同工,才依據這些口傳的內容,逐步記錄下舊約與新約的經卷。即使聖經成形後,「口講聖傳」仍持續存在,並為聖經提供理解與詮釋。
在歷史的推進中,一些原本屬於口傳的教導後來也被陸續寫下,如舊約的《申命紀》和新約的《若望福音》皆為例證。
《天主教教理》第 80 條:
「聖傳與聖經彼此相連相通,都出自同一神聖泉源,在某種意義上形成同一事物,並指向同一目標。」
二、新約時代:信仰首先是「聽到」的
《天主教教理》第 83 條指出:
「我們所說的聖傳,來自宗徒──是他們從耶穌的言行所接受,並由聖神教導後所傳授的。」
也就是說,在新約書卷尚未成書之前,教會早已靠「口講聖傳」將福音以活生生的方式傳遞。
1. 路加的證言
聖史路加在福音序言中說明,他所書寫的內容是根據那些「親眼見過」並「為真道服役的人」所傳給他的口傳教導(參路 1:1–4)。
他記錄「手寫聖經」,正是為了讓讀者確信所受的道理正確無誤。
2. 保祿的教導:信仰是「聽來的」
聖保祿宗徒明確指出信仰的傳遞方式:
「從未聽到祂,又怎能信祂呢?沒有宣講者,又怎能聽到呢?」(羅 10:14)
「信道是因著聽道。」(羅 10:17)
而他所「傳給」格林多教會的核心信理,也是他自己先「領受」,而後「傳授」的口傳內容:
「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,被埋葬,第三天復活,並顯現給宗徒。」(參格前 15:3–8)
3. 若望的補充說明
聖若望則指出,耶穌行過的事遠不止記錄在書卷中的:
「耶穌所行的還有許多別的事;假使要一一寫出來,我想所要寫的書,連這世界也容不下。」(若 21:25)
這代表:
手寫聖經只是口講聖傳的一部分記錄,而非全部。
三、聖經由聖傳而生,並由聖傳持續詮釋(舊約與新約皆然)
由於是「口講聖傳」孕育了「手寫聖經」,聖傳從開始便伴隨並闡釋聖經,且從未中斷。
這在舊約與新約中完全一致:
先有活的、口傳的啟示
再有書寫的記錄
而後仍需以聖傳作為詮釋的來源
四、聖傳與聖經:教會共同的神聖遺產
《天主教教理》第 84 條教導:
「聖傳與聖經是宗徒委託給整個聖教會的神聖遺產與信仰寶庫。」
因此,聖保祿勉勵得撒洛尼人:
「要堅持你們或由我們的言論『口講聖傳』,或由我們的書信『手寫聖經』所學得的傳授。」(得後 2:15)
由此可見,我們所領受的信仰,自耶穌而來,由宗徒傳下,並在聖神的帶領下,持續在教會中運行。
一、聖經的作者:天主與人共同作者
聖經具有兩個作者層面:
神性作者──天主:以聖神默感,引導全書內容的真確性。
人性作者──受默感的人:在其語言、文化與歷史處境中,以人性的方式書寫。
許多經文最初以口傳保存與講授,之後由不同作者寫下,有些書卷甚至歷經長期的整理、編輯與彙編,最終由教會確認為正典。
二、就「救恩真理」而言:聖經不會錯
因為聖經整體是在天主默感下寫成,能忠實傳達天主要我們為得救而知道的一切真理。
在這個關鍵範圍──信德與道德、與救恩相關的核心真理──聖經絕無錯誤。
三、就「人性的書寫層面」而言:可能有表面疑難
聖經是用人的語言寫成,因此自然受制於:
文學文體
語言與語義的變化
當時的文化背景
古代的科學知識與世界觀
字詞或故事的象徵、詩化、比喻用法
讀者若不了解這些背景,就可能遇到:
看似矛盾
晦澀難懂
與現代科學或史料不一致
故事呈現方式不同的平行記載
但這些都屬於人性表達層面的限制,並不涉及救恩真理的錯誤。
四、聖神的保證:救恩所需的真理,已一次而永遠啟示
聖經雖含古人的表達方式,但聖神確保:
凡為得救所必需的一切真理,都已「一次而永遠」(猶 3)啟示並交付給教會。
因此:
教會不否認聖經中可能存在的疑難。
反而鼓勵信友、學者透過語言學、考古、歷史與神學研究,逐漸釐清疑難,使信眾能更深理解天主的話。
五、為何天主允許聖經中留有難題?
我們甚至可以這樣理解:這些看似的難題,是天主邀請人的方式。
天主願意我們帶着:
謙卑
敬畏
求知
渴望更深理解祂的啟示
去靠近祂的聖言。
聖保祿提醒我們,現今的理解仍有限:
「我們現在所知道的,只是局部的……及至那圓滿的一來到,局部的就必要消逝。」(格前13:9–10)
為來世的永生操心,不僅是為了死後的靈魂前途,更是為了今生能活得真正快樂。
每個人都活在各式各樣的希望之中;而一個人對未來的盼望愈大,對現在生活的力量與喜樂就愈強。
「永生」所帶來的,是人一生中所能想像到最宏大、最圓滿的希望──能與天主共享永不消逝的幸福。
因此,若我們在今生就為這份永恆的命運做準備,會立刻讓我們的心充滿盼望,使人生活得更加踏實、豁達與喜樂。
其實,耶穌所說的「有求必得」前面有一個重要的條件。
祂說的是:
「你們如果住在我內,而我的話也存在你們內……你們願意什麼,求罷!必給你們成就。」(若15:7)
也就是說,祈求的前提是:我們的心與耶穌相連,我們的生活按照祂的教導去做。
那什麼叫「住在祂內」?
耶穌解釋過:
「住在祂內,就是留在祂的愛中。」(若15:9)
「而留在祂的愛中,就是努力遵行祂所教導的。」(若15:10)
換句話說:
耶穌答應「有求必應」,是建立在我們願意照祂的命令(旨意)生活,並按照祂的旨意祈求。
若望一書也說得很清楚:
「如果我們按祂的旨意求什麼,祂必俯聽我們。我們既然知道:我們不拘向祂祈求什麼,祂會俯聽我們,我們也知道向祂所祈求的,必要得到。」(若一5:14-15)
因此,如果我們求而不得,那一定是我們沒有遵守耶穌的命令(旨意)生活,我們也沒有按祂的旨意求。
當一個人聆聽天主的話並按祂的旨意生活時,他的生活本身就是一篇美麗的祈禱。
耶穌說:
「派遣我來者與我在一起,他沒有留下我獨自一個,因為我常作祂所喜悅的事。」(若 8:29)
同樣地,在日常生活中分辨、尋求並履行天主旨意,也是祈禱的一種。
然而,即使我們明白天主是慈愛的父,必定將最好的一切賜給我們;
即使我們知道耶穌說過:「你們的父在你們求祂以前,已知道你們需要什麼。」(瑪 6:8)
我們仍然需要祈禱。
原因在於:
人是照天主的肖像受造的,天主在我們內放置了與祂交談的能力。
祈禱,就是回應天主、與祂對話。
祈禱同時也是人類最深的渴望——天主渴望人,也希望人渴望祂;當天主的渴望與人的渴望相遇時,祈禱便發生了(天主教教理2560.2565)。
因此,祈禱之所以必要,不只是為了求什麼,而是因為祈禱是愛的關係。
我們向天主祈禱,就像家庭中父母與子女自然地坐下來談心、交談一般,是生命中最自然、最美的表達。
首先,基督宗教的核心不是某一地區或某一民族的文化,而是耶穌基督本人。
耶穌基督是天主的獨生子,是「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,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,使凡信祂的人不致滅亡,反而獲得永生。」(若3:16)
祂的救恩是「一次而為永遠完成了這事。」的(希7:27)
祂「使自己空虛,取了奴僕的形體,與人相似,形狀也一見如人;他貶抑自己,聽命至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為此,天主極其舉揚他,賜給了他一個名字,超越其他所有的名字,致使上天、地上和地下的一切,一聽到耶穌的名字,無不屈膝叩拜;一切唇舌無不明認耶穌基督是主,以光榮天主聖父。」(裴2:7-11)
基督的救恩既是獨一無二的,也是普世性的,『上天、地上和地下的一切』都因祂而得救。(裴2:7-11)
因此,基督宗教本質上不是東方文化,也不是西方文化的產物。
它不屬於猶太文化(否則猶太人不會拒絕祂),
也不屬於希臘羅馬文化(否則羅馬人不會迫害教會三百年)。
基督宗教屬於全人類,是超越文化的普世信仰。
「聖言成了血肉」:基督信仰總是與文化相遇、互動、淨化與提升
雖然福音本身超越文化,但「聖言成了血肉」(若 1:14),
這表示:基督宗教走進哪一個文化,就會與當地文化互動、交流並進行淨化與提升。
歷史上先與猶太文化互動,再與希臘羅馬文化接觸;
之後傳入歐洲日耳曼民族,再進入中華文化、亞洲、非洲、美洲、拉丁美洲……
每次互動,都會經歷同樣的歷程:
該捨棄的捨棄:與福音精神相抵觸的元素
該保留的保留:文化中原有的真善美
該提升的提升:將文化中的價值引向更高的層次
該發揚的發揚:放大文化中本已美好的部分
這種互動,如同「酵母在麵團中的發酵」,
使各地形成具有基督信仰內涵、又能展現本地特色的本土化基督宗教文化。
因此,基督宗教文化不是眾多文化中的一種,也不是外來文化的移植,而是福音與本土文化整合而成後所產生的「更新與新創造」。
並持續朝向福音啟示的普世價值前進。
歷史例子:福音如何改變文化的視角
1、廢除奴隸制度
福音的精神「人人都是天主的子女」(迦 3:26),加上宗徒保祿對逃奴敖乃息摩的博愛態度「不再當奴隸,而是超過奴隸,作可愛的弟兄」(費 16),
如同酵母一般逐漸轉化社會觀念,推動歷史上一波波的廢奴運動,
使「人人生而平等」成為今日的普世價值。
2、改變對身心障礙的眼光
有些文化將身心障礙視為業障或報應;
但耶穌對生來瞎眼者說:
「不是他犯了罪,也不是他的父母,而是為叫天主的工作在他身上顯揚出來。」(若 9:3)
這啟發許多基督徒以更深的愛照顧弱小者,視其為值得珍惜的生命。
弱勢族群、邊緣人乃至動物,也因此受到更大的關懷與保護。
這些價值逐漸融入不同文化之中,成為文明世界共同遵守的倫理準則。
耶穌是真人,也是真天主。
耶穌以真人的身分,是瑪利亞的親子,若瑟的義子,「來到納匝肋,屬他們管轄」(路2:51)。
在隱居的三十年間(參路3:23),祂跟隨義父若瑟作木工,是位孝順的兒子:「耶穌在智慧和身量上,並在天主和人前的恩愛上,漸漸地增長」(路2:52)。
然而,耶穌也是真天主。
聖母瑪利亞從天使領報,聖神降孕,胎成耶穌時,就知道她所懷的是天主的兒子。
聖母時時刻刻敬觀聖子耶穌:「瑪利亞卻把這一切事默存在自己心中,反覆思想」(路2:19.51)
因此,聖母在日常生活中不斷等待耶穌顯示祂的天主性。
耶穌十二歲在聖殿講道,正是祂初次向父母親私下顯示天主性的時候。
從「人性」的角度看,好像是不孝,從「天主性」的角度看,是大孝,因為『你們不知道我必須在我父親那裡嗎?』(路2:49)
在迦納婚宴上,耶穌不像平常那樣稱呼聖母為「母親」,而是稱她為「女人」時,聖母立刻察覺到,耶穌正在以天主性的身分說話。
而「母子連心」,聖母心裡知道耶穌雖然口裡這麼說「我的時刻尚未來到」,但是兒子既然已經以天主性的身分說話了,一定是因為她的催促,開始要顯示其天主性的神蹟了。
若按常理,在耶穌剛說完「我的時刻尚未來到」後,,聖母應該就此作罷了,但聖經卻緊接著記載:「祂的母親給僕役說:『祂無論吩咐你們什麼,你們就作什麼』」(若2:5)。
接下來就發生變水為酒的神蹟。
可見經過聖母──教會的母親──的轉求,竟然能夠催促天主提前施行第一個神蹟,提前實現天主在萬世之先所預訂好的救世計劃,這是很大的奧秘。
是的。耶穌在最後晚餐時,親自以明確的話語宣告祂在聖體聖血中的真實臨在。
福音記載:
晚餐後,耶穌拿起餅來,祝福了,擘開,遞給門徒說:「你們拿去吃吧!這是我的身體。」
隨後,又拿起杯來,祝謝後,遞給他們說:「你們都由其中喝吧!因為這是我的血……」(瑪26:26-28)。
值得注意的是,耶穌並沒有說「這象徵我的身體……這象徵我的血」,而是「這是我的身體……這是我的血」。
在《天主教教理》中也清楚教導:
「我們的救主在被出賣的那一夜,在最後晚餐中建立了祂體血的感恩祭禮,使十字架的祭獻得以永存於世,直到祂再度來臨。
主同時把祂死亡與復活的紀念託付給祂所深愛的淨配──教會。
這是仁愛的聖事、團結的標記、愛德的聯繫、逾越的宴會;
在這宴會中,我們以基督為食糧,使心靈充滿恩寵,並獲賜將來榮福的保證」(天主教教理1323)。
一、若只是比喻,耶穌應會解釋、緩和,但祂沒有
當耶穌說:「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生活的食糧。」(若 6:51)
「我所要賜給的食糧,就是我的肉,是為世界的生命而賜給的。」(若6:51-59)
猶太人立刻困惑並爭論:「這人怎能把他的肉賜給我們吃呢?」
如果祂只是講比喻,祂應該說:「你們誤會了,我是在比喻說話。」
但祂沒有,而是進一步加重語氣。
二、耶穌連續強調六次:祂的肉是真實的食糧;祂的血是真實的飲料。
在若望福音中,耶穌說:
「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,不喝祂的血,在你們內便沒有生命。」(若6:53)
「我的肉,是真實的食品。」(若6:55)
「我的血,是真實的飲料。」(若6:56)
「誰吃我的肉,並喝我的血,必得永生,在末日。」(若6:54)
「就如那生活的父派遣了我,我因父而生活;照樣,那吃我的人,也要因我而生活。」(若6:57)
「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食糧……誰吃這食糧,必要生活至永遠。」(若6:58)
耶穌沒有使用譬喻語氣,而是重複宣示。
若是譬喻,根本不需要如此堅持。
三、最重要的事實:
門徒因為「聽不下去」而離開,而耶穌沒有挽回說「你們誤會了」
經文記載:
「這話生硬,誰能聽得下去呢?」(若6:60)
「從此,祂的門徒中有許多人退去了,不再跟祂來往。」(若6:66)
如果耶穌只是打比方,這是祂最好、也是最必要的澄清時刻。
但祂仍沒有改口,反而轉向十二宗徒問:「難道你們也要走嗎?」
四、伯多祿的回答:宣認耶穌的話是「永生之言」
伯多祿代表宗徒回答:
「主!唯祢有永生的話,我們還投奔誰呢?
我們相信,並且知道,祢是天主的聖者。」(若 6:68–69)
伯多祿沒有說「我們完全懂了」,
而是說「我們相信,因為祢說的就是永生之言」。
也就是:即便難以理解,他們仍因信德而接受耶穌的宣示是真實的。
對天主而言,基督為人類贖罪的犧牲只需一次(希九28),便永遠滿全了天主的正義。
但對我們而言,基督願意讓祂的身體成為我們「生命的食糧」(若6:35),成為我們的「日用糧」(瑪6:11),是一份可以天天領受的恩典。
因此,從我們的角度看來,這似乎是許多次的領受。
然而,每一次在彌撒聖祭中成聖體時,基督的犧牲,對天主來說,都是發生在天主「永恆的現在」,是「一次而為永遠」的,和歷史上哥耳哥達十字架上的犧牲是同一個犧牲。
雖然,天主的永恆為我們受時空限制的人看來,彷彿是多次臨現,其實在「真實地」(really)意義上,基督「只一次奉獻了自己」(希9:28)。
基督在聖體聖事中的真實臨在,是天主教的信仰核心,由基督親自建立,並由宗徒傳下來的。
「聖言成了血肉,寄居在我們中間」(若1:14),祂也繼續天天陪伴祂的子民,在我們前往天國的朝聖旅途中,作為天主所親賜的「天路神糧」。
蒙召來赴聖宴的人,是有福的。
一、天主願意所有人得救
聖經明言:
「祂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。」(弟前 2:4)
因此,地獄並不是天主「主動懲罰」人的結果,而是人自由選擇拒絕天主的愛──拒絕愛天主、拒絕愛近人的結果。
地獄的本質不是天主把人推下去,而是人自己把自己與天主的愛隔絕。
二、地獄是真實的:耶穌親口的啟示
在《瑪竇福音》中,耶穌親口提及:
地獄
火獄
陰府
火窟
永火
永罰
多達十三次;間接提到地獄實在性的,也有十七次。
因此,地獄不是後世神學家的推論,而是基督親自啟示的真理。
耶穌甚至更強烈地說:
「出言干犯聖神的,在今世及來世,都不得赦免。」(瑪 12:32)
表明:人若明知天主的愛、卻故意永遠拒絕,便是自我切斷救恩的來源。
三、天主的公義:祂不願惡人死亡
《厄則克耳書》第18章23-29節中,天主親自藉先知的口說明:
天主不喜歡惡人喪亡。
祂願意人回頭而得生存。
若義人選擇邪惡,必因自己的行為而喪亡。
若惡人回心轉意,而遵行法律和正義,天主必接納他,並使他生存。
天主甚至強烈批評以色列的抱怨:
「是我的作法不公平嗎?豈不是你們的作法不公平?」(則18:25)
這段經文反覆強調:
天主的懲罰不是祂的喜好,而是人選擇的後果。
天主一直在挽回,而不是在算帳。
最後天主親自懇求:
「以色列家族,你們回心轉意吧! 因為我不喜歡任何人喪亡。」(則18:31–32)
四、關於永罰:為何是「永遠」?
地獄的永罰不是因為罪孽多寡,而是因為:人用自己的自由,做出永遠拒絕愛的選擇。
天堂本質是「永遠的愛與與天主共融」。
若有人固執拒絕愛,就無法進入愛的生命,也無法享受天主永恆的臨在。
所以永罰不是天主施加,而是人自己選擇了一種:永遠與愛隔離的狀態。
五、地獄不是天主的心意,而是人的選擇
地獄是真實的,因為耶穌親口啟示。
地獄不是空的,因為人可能自由拒絕天主。
人不是被天主推入地獄,而是自己選擇與愛隔絕。
天主每天派遣祂的聖子從地獄門口捨命搶救人靈。
若人仍選擇拒絕愛,這就是「干犯聖神」──
明知天主愛我們,卻堅決不回應、不悔改、不願愛天主與他人。
六、下地獄,其實「沒有那麼容易」
天主極力救人:
祂派遣聖子,
祂賜下聖神,
祂讓教會宣講,
祂不斷寬恕,
祂始終等待人回頭。
所以我們也可以這樣說:
除非人極其固執地拒絕天主的愛,要不然很難「自己」走向地獄。
因為:
難道有人在真實經驗天主的大愛後,仍願意永遠拒絕祂嗎?
天主絕不願如此!

